什么是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

2024-05-12

1. 什么是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

法律分析:棚改货币化安置,是指政府直接以货币的形式补偿被拆迁棚户区居民,而后居民再到商品房市场上购置住房。2015年6月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棚改补偿模式由实物货币安置并重转向货币安置优先,棚改由1.0进入2.0。棚改2.0区别于棚改1.0的最大特征,在于补偿模式由实物安置和货币安置并重转向货币化安置优先。在棚改2.0时代,之所以政府敢于倡导成本更高的货币化安置方式,在于央行推出的PSL(抵押补充贷款)创新性政策工具,部分解决了棚改货币化安置的资金问题。央行在14年推出的PSL(抵押补充贷款)创新性政策工具,部分解决了棚改货币化安置的资金问题。央行通过PSL向国开行发放贷款,国开行通过棚改专项贷款向地方政府发放贷款,地方政府通过货币化安置向棚户区居民发放补偿款,地方政府拆迁卖地后偿还国开行贷款,国开行偿还央行贷款,形成资金流的闭环。由于一二线城市棚改货币化安置套数占比很小,因此PSL相当于对三四线城市定向货币宽松。从PSL的期末余额来看,其规模扩张态势明显,从2015年5月的6459亿,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已增加至2017年2万亿左右的规模。从PSL每月新增贷款量上来看,15年5月至17年3月期间,每月平均新增贷款约800亿元,有力地支持了棚户区的改造建设。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什么是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

2. 什么是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

法律分析:棚改货币化安置,是指政府直接以货币的形式补偿被拆迁棚户区居民,而后居民再到商品房市场上购置住房。2015年6月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棚改补偿模式由实物货币安置并重转向货币安置优先,棚改由1.0进入2.0。棚改2.0区别于棚改1.0的最大特征,在于补偿模式由实物安置和货币安置并重转向货币化安置优先。在棚改2.0时代,之所以政府敢于倡导成本更高的货币化安置方式,在于央行推出的PSL(抵押补充贷款)创新性政策工具,部分解决了棚改货币化安置的资金问题。央行在14年推出的PSL(抵押补充贷款)创新性政策工具,部分解决了棚改货币化安置的资金问题。央行通过PSL向国开行发放贷款,国开行通过棚改专项贷款向地方政府发放贷款,地方政府通过货币化安置向棚户区居民发放补偿款,地方政府拆迁卖地后偿还国开行贷款,国开行偿还央行贷款,形成资金流的闭环。由于一二线城市棚改货币化安置套数占比很小,因此PSL相当于对三四线城市定向货币宽松。从PSL的期末余额来看,其规模扩张态势明显,从2015年5月的6459亿,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已增加至2017年2万亿左右的规模。从PSL每月新增贷款量上来看,15年5月至17年3月期间,每月平均新增贷款约800亿元,有力地支持了棚户区的改造建设。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3. 2019年多地下调棚改目标:货币化安置政策收紧

近日,多个省市相继进入地方两会时间,各地2019年棚户区改造计划也陆续亮相。过去一年,棚改货币化政策曾多次引发讨论,全年棚改任务完成量依旧超额完成。但随着货币化安置政策收紧,2019年多地也纷纷下调目标任务。在因地制宜和防控重大风险的大背景下,稳定将成为2019年棚改主基调。
势头放缓
1月27日,浙江、上海、贵州、陕西、重庆等省市地方人大会议开幕,多地政府工作报告在2019年保障民生计划中,均提到加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而根据此前各地召开的住房工作会议,新的一年,地方仍将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计划。
住建部1月22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各类棚户区改造开工626万套,超额完成了去年度580万套的目标任务。在地方层面,以浙江为例,2018年,该省棚改计划完成开工29.2万套,实际开工40.6万套,完成率达139%。
不过,据21世纪经济研究院分析师的不完全统计,相较于2018年的“突飞猛进”, 2019年各地的棚改目标均有所下降,且下降幅度较大。其中,山西从12.52万套下调至3.26万套;河南从50万套下调至15万套;四川从25.5万套下调至15万套;北京也从2.36万套下调到1.15万套。
有媒体据此解读称2019年棚改目标或将大幅缩水,整体跌幅可能过半。对此,克而瑞地产研究团队发布的评论文章指出,从已经公布的19个省市2019年的棚改开工目标来看,总体较2018年计划开工量下调幅度约21%,这与全国棚改计划开工量下调幅度一致。
上述文章表示,各省市间有升有降,其中广西、辽宁、陕西、重庆等6个省市2019年计划开工量同比增长,历年开工量在20万套以上的江西、湖北、河北等3个棚改大省在2019年计划开工量同比持平或者微跌。“前期棚改开工量较大的省出现阶段性回调符合客观规律和市场预期,例如河南省,2018年棚改实际开工量就已达到2016年的1.8倍,2019年计划目标回落也在预期之中。”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安排,2018-2020年三年棚改攻坚计划定下了再改造各类棚户区1500万套的目标。而从分割的年度计划看,2018年为580万套,2019年、2020年均保持在460万套。
政策收紧
不论是目标减半还是下调21%,2019年棚改都将迎来政策性拐点,放缓已经成为大趋势。
去年6月围绕棚改货币化政策走向的话题却走到风口浪尖。虽然一个月后,住建部的声明指出,并未叫停棚改货币化政策,但相较于此前的大力倡导,政策风向悄然转变。住建部明确,要因地制宜地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对于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应有针对性地及时调整棚改安置政策,更多采取新建棚改安置房的方式;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的地方,可以继续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
从历年情况看,棚改货币化安置在地方楼市去库存过程中扮演着关键角色。然而,与2017年强调三四线城市和县城要继续做好去库存工作不同,2018年底召开的全国住房工作会议并未提及去库存相关内容。
同时,更为关键的是,据多家媒体报道,去年12月,在住建部下发的2019年棚改计划提出,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模式将被取消。
在各地实施棚改计划过程中,政府购买棚改模式是主要的融资方式,由政府选择具有实力的平台公司,与其签订购买服务协议,由平台公司负责具体实施,项目资金来源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的棚改专项贷款。这意味着,政府需要对项目进行兜底,因而一定程度上将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而在防控重大风险的大背景下,各级都在严控债务问题。上述2019年棚改计划指出,对于新开工的棚改项目,不得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名义变相举债或实施建设工程,而是要求以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棚改专项债)为主进行融资。
在地方层面,相关政策已经初见端倪。江西省住建厅在2018年住房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有针对性地调整完善货币化安置政策,对商品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市县,取消货币补偿奖励政策,加大安置住房建设力度。2016年和2017年,江西省该项表述分别为“力推棚改货币化安置和政府购买服务”、“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棚改服务”。
迎合市场所需
戴德梁行首席政策分析专家魏东向从市场角度进行观察称:“棚改货币化政策的确能够很大程度上改善民生,帮助棚户区居民提升生活质量。但是中国房地产市场自2015年以来呈现连续上扬的态势,在一二线城市纷纷限购的背景下,一些热钱在末班车心态的引领下也纷纷流入三四线城市,推高了当地房价,同时放大了有效需求,造成房价高于真实价值,所以棚改货币化的政策调整是适应了当下的市场现状。”
不过,基于2019年或取消政府购买棚改模式的考虑,天风证券固收团队测算,2019年棚改资金需求在1.3万亿元左右,落实到政策性银行贷款与专项债的共有1.17万亿元。但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取消后,保守估计2019年棚改专项债有6000亿元的配额,因此还有接近6000亿元的资金缺口。
实际上,随着2019年地方新增债务限额将提前下达,全年地方专项债有望进一步扩容。作为专项债的主要品种之一,棚改的资金来源一定程度上能够得到保障。
去年10月召开的国常会也明确,各地要严格评估财政承受能力,科学确定2019年度棚改任务。保持中央财政资金补助水平不降低,有序加大地方政府棚改专项债券发行力度。对新开工棚改项目抓紧研究出台金融支持政策。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当前各地棚改目标的调整,体现了一城一策的导向。可以预计的是,很多2018年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尤其是东北、西北和西南等省会城市,棚改政策也会略有调整。当然目前新的情况在于,国家发改委对于轨道交通等建设的支持力度重新加大,实际上轨道交通沿线的棚改力度依然不会降低,这也是政策调整下新的市场机会。

2019年多地下调棚改目标:货币化安置政策收紧

4. 什么是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

法律分析:棚改货币化安置,是指政府直接以货币的形式补偿被拆迁棚户区居民,而后居民再到商品房市场上购置住房。2015年6月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棚改补偿模式由实物货币安置并重转向货币安置优先,棚改由1.0进入2.0。棚改2.0区别于棚改1.0的最大特征,在于补偿模式由实物安置和货币安置并重转向货币化安置优先。在棚改2.0时代,之所以政府敢于倡导成本更高的货币化安置方式,在于央行推出的PSL(抵押补充贷款)创新性政策工具,部分解决了棚改货币化安置的资金问题。央行在14年推出的PSL(抵押补充贷款)创新性政策工具,部分解决了棚改货币化安置的资金问题。央行通过PSL向国开行发放贷款,国开行通过棚改专项贷款向地方政府发放贷款,地方政府通过货币化安置向棚户区居民发放补偿款,地方政府拆迁卖地后偿还国开行贷款,国开行偿还央行贷款,形成资金流的闭环。由于一二线城市棚改货币化安置套数占比很小,因此PSL相当于对三四线城市定向货币宽松。从PSL的期末余额来看,其规模扩张态势明显,从2015年5月的6459亿,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已增加至2017年2万亿左右的规模。从PSL每月新增贷款量上来看,15年5月至17年3月期间,每月平均新增贷款约800亿元,有力地支持了棚户区的改造建设。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5. 推动房价上涨的棚改货币化安置究竟是什么呢?


推动房价上涨的棚改货币化安置究竟是什么呢?

6. 推动房价上涨的棚改货币化安置到底是什么?


7. 推动房价上涨的棚改货币化安置到底是什么呢?


推动房价上涨的棚改货币化安置到底是什么呢?

8. 推动房价上涨的棚改货币化安置到底是什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