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门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计算

2024-05-09

1. 关于专门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计算

错误。

不全面。
按新准则:
1、对于专门借款,应就借款总额*借款利率-尚未使用的专门借款临时投资取得的利息计算资本化金额。
2、对于一般借款,就一般借款中用于资产购建或生产部分的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和资本化率的乘积计算(但不得高于同期相应借款的实际利息费用),作为当期应予资本化的金额。
也落叶

关于专门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计算

2. 专门借款利息资本化的计算

资本化利息计算公式:
1、每一会计期间利息的资本化金额=至当期末止购建固定资产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资本化率;
2、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每笔资产支出金额×每笔资产支出实际占用的天数(月数)÷会计期间涵盖的天数(月数)
3、资本化率=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专门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
条件: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1)资产支出包括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和承担带息债务形式所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是指企业为了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款项的借款费用,或者占用了一般借款的借款费用。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是指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实体建造或生产工作已经开始,如主体设备的安装、厂房的实际开工建造等。
范围:
会计准则规定,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资产范围是固定资产,只有发生在固定资产购置或建造过程中的借款费用,才能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予以资本化。发生在其他资产(如存货、无形资产)上的借款费用,不能予以资本化。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范围为专[借款,即为购建固定资产而专[借入的款项,不包括流动资金借款。而税法则规定,纳税人为购置、建造和生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在有关资产购建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应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纳税人借款未指明用途的,其借款费用应按经营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占用资金的比例,合理计算应计入有关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和可直接扣除的借款费用。

3. 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有什么区别,如何计算

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计算公式不同:
专门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专门借款资本化期间内总的利息-尚未动用的借款金额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一般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
1、专门借款
计算思路:先算出资本化期间内总的利息,再算出闲置资金在资本化期间的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最好倒挤出资本化金额。
例题:2008年1月1日,企业借入专门借款1 000万元,年利率为5%,企业按季度计算资本化利息金额。2008年1月1日支出专门借款600万元,2008年2月份与3月份均未发生资产支出,闲置资金月收益率为1%。计算第一季度利息资本化金额是多少?
资本化期间内的总的利息(应付利息)=1 000×5%×(3/12)=12.5
闲置资金在资本化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利息)=400×1%×3=12
第一季度专门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应付利息-应收利息。
【注】专门借款总共1 000万元,2008年1月1日支出600万元,2月份与3月份均未发生资产支出,因此第一季度有400万元闲置了,闲置了第一季度的3个月,所以是400×1%×3。
2、一般借款
计算思路:先计算出总的利息,再计算出应予资本化的金额,倒挤出费用化金额(计入财务费用)。
例题:假定企业借款均为一般借款,按季度计算资本化金额,某年1月1日支出600万元,2月1日支出100万元,3月1日支出100万元。
第一季度累计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600×90/90+100×60/90+100×30/90
计算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的资本化率)如果所占用的一般借款只有一笔,则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就是该笔借款的利率,无需计算资本化率。
【注】计算的一般借款资本化率和计算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所选用的期间必须是一致的。
一般借款与专门借款的处理思路区别
1、对于专门借款,在资本化期间内,一般没有计入财务费用的内容,只需用应付利息总额扣除闲置资金收入,就能得到专门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而对于一般借款,应该先算出一般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用应付利息总额扣除一般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倒挤得到费用化金额。
2、 一般借款还需要注意的是资本化利息支出不能扣除闲置资金的利息收入,因为既然是一般借款,没有占用的部分自然和在建工程没有任何关系,所以闲置资金的利息收入是冲减企业当期的财务费用的。
3、 专门借款的利息资本化金额的时候不需要考虑资产支出,只需要考虑在资本化期间内专门借款的利息总额和闲置资金的利息收入,二者的差额就是专门借款的利息资本化金额;
而一般借款的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的确定应当与资产支出相挂钩,计算一般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时候要考虑一般借款的利息资本化率和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的计算。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公民之间借贷的利率,生活性借贷利率不得高于国家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二倍,生产经营性借贷利率不得高于国家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国家银行贷款利率发生变化的,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借时国家银行的贷款利率计算。
因利率发生纠纷,应根据当地的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处理。)
第二百零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规定仍不能确定。
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专门借款

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有什么区别,如何计算

4. 对于一般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计算公式总结

一般借款利息的资本化金额=至当期末止一般借款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资本化率
(1)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的计算
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每笔资产支出金额×每笔资产支出实际占用的天数÷会计期间 涵盖的天数)
(2)资本化率的计算(不与资产支出相挂钩)
购建固定资产只占用一笔一般借款,资本化率为该项借款的利率,购建固定资产占用一笔以上的一般借款,资本化率为这些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
加权平均利率=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
其中: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每笔借款本金×每笔借款实际占用的天数÷会计期间涵盖的天数)
利息是指货币持有者 (债权人) 因贷出货币或货币资本而从借款人 (债务人) 手中获得的报酬。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和各种债券发生的利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利息的源泉是雇佣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利息的实质是剩余价值的一种特殊的转化形式,是利润的一部分。

扩展资料:
银行存款公式利息:
利息(年)=本金×年利率(百分数)×存期
或 利息=本金×利率×时间
存款利息=本金×天数×挂牌利息(日利率)=计息天数×日利率
利息税=存款利息(应缴纳所得税额)×适用税率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利息

5. 借款费用利息资本化怎么算

借款费用包括四个有机的组成部分,准则对借款费用四个组成部分资本化的金额分别做出了不同的规定。
利息
1.利息资本化金额。利息资本化金额要与资本支出挂钩,其量化公式是:
每一会计期间利息资本化金额=至当期末止购建固定资产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资本化率
式中的两因素又都有其相应的确定方法:
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每笔资产支出金额×每笔资产支出实际占用天数/会计期间涵盖天数)
对资本化率,如果为购建固定资产只借入一笔专门借款,资本化率为该项借款的利率;如果为购建固定资产借入一笔以上的专门借款,资本化率为这些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其公式为:
加权平均利率=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专门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100%
式中的专门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按如下公式计算:
专门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每笔专门借款本金×每笔借款实际占用的天数/会计期间涵盖的天数)
为简化计算,也可以以月数作为计算专门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的权数。
折价
2.折价或溢价摊销金额。专门借款的资金如果是采用发行债券的形式筹集的,则有可能发生折、溢价的问题。那么每期应摊销的折、溢价金额应作为利息的调整额,对资本化率作相应调整。折、溢价的摊销方法可采用实际利率法,也可采用直线法。
辅助费用
3.辅助费用资本化金额。因安排专门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属于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则应在发生时全部予以资本化。如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行债券的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在符合资本化的条件下,可在实际支付时全部予以资本化。
外币借款
4.外币借款汇兑差额资本化金额。如果专门借款为外币借款,汇兑差额资本化金额为当期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所发生的汇兑差额。也就是说,为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安排的外币借款,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应当在汇兑差额发生的当时全部予以资本化。
利息包括
5.利息(包括折价和溢价摊销)资本化金额的限额。如果出现所计算的利息和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超过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和折价或溢价的摊销金额的情况,准则规定其资本化的金额“不得超过当期专门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和折价或溢价的摊销金额”。
账务处理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账务处理
对于当期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应当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反映在“在建工程”科目中。同时,为了准确反映企业在建工程成本中借款费用所占的金额比重,向企业管理当局和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其决策有用的信息,应在“在建工程”科目中,单设一个“借款费用”明细科目,来反映企业每期资本化的借款费用。这样,在每一会计期末或者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企业应根据当期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作如下账务处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借款费用
贷: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预提费用
银行存款等
对于外币专门借款所发生的汇兑差额,在发生汇兑损失时,借记“在建工程—借款费用”,贷记“长期借款”等科目;若是发生汇兑收益时,则借记“长期借款”等科目,贷记“在建工程—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利息资本化怎么算

6. 借款费用资本化利息如何计算

1.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1)专门借款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专门借款资本化金额=资本化期间的实际的利息费用-资本化期间的存款利息收入
专门借款费用化金额=费用化期间的实际的利息费用-费用化期间的存款利息收入
(2)一般借款
一般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
其中: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所占用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
=所占用一般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
其中: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Σ(所占用每笔一般借款本金×每笔一般借款在当期所占用的天数/当期天数)

7. 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有什么区别,如何计算

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计算公式不同:
专门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专门借款资本化期间内总的利息-尚未动用的借款金额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一般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
1、专门借款
计算思路:先算出资本化期间内总的利息,再算出闲置资金在资本化期间的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最好倒挤出资本化金额。
例题:2008年1月1日,企业借入专门借款1 000万元,年利率为5%,企业按季度计算资本化利息金额。2008年1月1日支出专门借款600万元,2008年2月份与3月份均未发生资产支出,闲置资金月收益率为1%。计算第一季度利息资本化金额是多少?
资本化期间内的总的利息(应付利息)=1 000×5%×(3/12)=12.5
闲置资金在资本化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利息)=400×1%×3=12
第一季度专门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应付利息-应收利息。
【注】专门借款总共1 000万元,2008年1月1日支出600万元,2月份与3月份均未发生资产支出,因此第一季度有400万元闲置了,闲置了第一季度的3个月,所以是400×1%×3。
2、一般借款
计算思路:先计算出总的利息,再计算出应予资本化的金额,倒挤出费用化金额(计入财务费用)。
例题:假定企业借款均为一般借款,按季度计算资本化金额,某年1月1日支出600万元,2月1日支出100万元,3月1日支出100万元。
第一季度累计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600×90/90+100×60/90+100×30/90
计算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的资本化率)如果所占用的一般借款只有一笔,则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就是该笔借款的利率,无需计算资本化率。
【注】计算的一般借款资本化率和计算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所选用的期间必须是一致的。
一般借款与专门借款的处理思路区别
1、对于专门借款,在资本化期间内,一般没有计入财务费用的内容,只需用应付利息总额扣除闲置资金收入,就能得到专门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而对于一般借款,应该先算出一般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用应付利息总额扣除一般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倒挤得到费用化金额。
2、 一般借款还需要注意的是资本化利息支出不能扣除闲置资金的利息收入,因为既然是一般借款,没有占用的部分自然和在建工程没有任何关系,所以闲置资金的利息收入是冲减企业当期的财务费用的。
3、 专门借款的利息资本化金额的时候不需要考虑资产支出,只需要考虑在资本化期间内专门借款的利息总额和闲置资金的利息收入,二者的差额就是专门借款的利息资本化金额;
而一般借款的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的确定应当与资产支出相挂钩,计算一般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时候要考虑一般借款的利息资本化率和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的计算。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公民之间借贷的利率,生活性借贷利率不得高于国家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二倍,生产经营性借贷利率不得高于国家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国家银行贷款利率发生变化的,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借时国家银行的贷款利率计算。
因利率发生纠纷,应根据当地的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处理。)
第二百零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规定仍不能确定。
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专门借款

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有什么区别,如何计算

8. 如何确定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

1.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1)专门借款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专门借款资本化金额=资本化期间的实际的利息费用-资本化期间的存款利息收入
专门借款费用化金额=费用化期间的实际的利息费用-费用化期间的存款利息收入
(2)一般借款
一般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
其中: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所占用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
=所占用一般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
其中: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Σ(所占用每笔一般借款本金×每笔一般借款在当期所占用的天数/当期天数)

扩展资料:
所借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其借款利息等财务费用在项目投产前要记入该投资项目的建设费用,该费用是形成固定资产价值的一部分,这个借款费用就是资本化了,它是资产的组成部分。 
但项目正式投产开始,其尚未归还的贷款所发生的利息等费用,则要记入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费用中,也就是要在利润表上反映。
确定简介

专门合同
(一)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本准则第六条(一)规定,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
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并应当在资本化期间内,将其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成本。
专门借款应当有明确的专门用途,即为购建或者生产某项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通常应有标明专门用途的借款合同。

一般借款
(二)一般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一般借款是指除专门借款以外的其他借款。根据本准则第六条(二)规定,在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内,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应当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一般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
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所占用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所占用一般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借款费用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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