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庆和范冰冰分别偷了什么税金额多少各自承担了什么法律责任

2024-05-08

1. 刘晓庆和范冰冰分别偷了什么税金额多少各自承担了什么法律责任

随着上海市税务局对郑爽开具2.99亿元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罚款的处罚,一段时间的娱乐圈“大地震”告一段落。许多人不由想起了三年前的“范冰冰案”,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需补缴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共8.84亿元。范冰冰、郑爽偷税金额巨大,为何不判刑?下文为您详细解读。
一、范冰冰案情分析
1、范冰冰案的纳税主体涉及个人、工作室、关联公司
税务部门依法对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追缴税款2.55亿元,加收滞纳金0.33亿元;对范冰冰采取拆分合同手段隐瞒真实收入偷逃税款处4倍罚款计2.4亿元;对其利用工作室账户隐匿个人报酬的真实性质偷逃税款处3倍罚款计2.39亿元;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计收入偷逃税款处1倍罚款计94.6万元;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户企业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非法提供便利协助少缴税款各处0.5倍罚款,分别计0.51亿元、0.65亿元。
2、范冰冰案罚款倍数
对范冰冰采取拆分合同手段隐瞒真实收入偷逃税款处4倍罚款计2.4亿元;对其利用工作室账户隐匿个人报酬的真实性质偷逃税款处3倍罚款计2.39亿元;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计收入偷逃税款处1倍罚款计94.6万元;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户企业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非法提供便利协助少缴税款各处0.5倍罚款。
二、郑爽案情分析
1、郑爽案个人是主要纳税主体
郑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
2、郑爽案罚款倍数
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郑爽案中,考虑到郑爽偷逃税案件发生在2018年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以后,主观故意明显,区分其不同的违法行为,税务机关依法从严进行处罚。其中,对改变收入性质偷税部分,处以4倍罚款;对收取所谓“增资款”完全隐瞒收入偷税部分,由于情节更为严重,处以5倍“顶格”罚款。
三、不作刑事案件的法理依据
1、补税——理所当然
税法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2、加收滞纳金——情理之中
税法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罚款——于法有据
税法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4、追究刑事责任——须视情节
(1)刑法规定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注:司法解释对此确定“5万元以上”)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关键事项
①偷税主体:纳税人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的扣缴义务人;
②偷税手段:欺骗、隐瞒;
③主观意愿:必须是“故意”;
④关于结果:必须导致少缴税款。
(3)豁免条款
①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注:不适用免追刑责豁免条款的情形:如果“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则不适用“免追刑责”条款。)
②《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违法案件查处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7]30号)规定:“对未采取欺骗、隐瞒手段,只是因理解税收政策不准确、计算错误等失误导致未缴、少缴税款的,依法追缴税款、滞纳金,不定性为偷税。”
③《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规定:“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5、联合惩戒
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对达到一定金额的涉税违法案件信息予以公布,并联合多部门进行联合惩戒。
四、结语和启示
综上所述,虽然范冰冰和郑爽案处罚金额较大,也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但由于豁免条款的存在,未被判刑具有其法理性。(尤其是《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强调了很重要的一点,这也是郑爽没有受刑事处罚的关键:纳税人有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的,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由这两位明星的案件,普通人也可以得到一些重要启发:
1、限期内没有缴足税款、滞纳金、罚款,税务机关将根据《刑法》规定,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
2、一旦公安机关提起公诉,又证据确凿,行为构成逃税罪,法院将判定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
3、企业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时,一定要态度端正,及时补缴税款滞纳金、缴清罚款,一旦移交公安机关便会面临更严重的刑事责任。

刘晓庆和范冰冰分别偷了什么税金额多少各自承担了什么法律责任

2. 范冰冰偷逃税和刘晓庆当年有何区别?

范冰冰偷逃税和刘晓庆偷税的区别:主要是当时的法律和现在的法律规定有所不同:
当时刘晓庆偷税,采用的是1997年的刑法,犯的具体罪名是《刑法》第201条的偷税罪,注意,这里是——偷税罪。

"偷税罪"从本质上说具有“双重违法性”,即同时违反了税收行政法规和刑法法规,因此,从法理上讲,偷税罪的行为人(自然人或单位)必须同时承担“双重责任”,也即必须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也就必须同时接受行政处罚和刑罚。

而范冰冰偷税时,这个"偷税罪"已经取消;国家在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本罪已被逃税罪取代。此时法律条文已经修改为:如果是初次逃税。税务机关会对纳税人或义务纳税人进行税务行政处罚,及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就行了。
因此,范冰冰偷税时,非常幸运。虽然同样是——偷,如果在2009年之前(刘晓庆偷税的年代)偷税数额巨大,很可能会被判死刑或无期徒刑。
法律是公正的,也就是说,现在国家法律规定初次偷税(几千个亿或更多税款),万一被发现,可以补缴税款,不属于——偷!首次偷——补缴可以免罪,不属于违法行为。
这里的首次免罪是指:第一次被税务机关抓包被罚,不论之前逃税多少次,只要一次被抓之后全部补缴,就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3. 范冰冰偷逃税和刘晓庆当年有何区别?

刘晓庆事件
巧的是,范冰冰和刘晓庆都饰演过一代女皇武则天。16年前刘晓庆因偷税入狱,16年后的今天同样的场景会在范冰冰身上重演吗?

2002年4月,经北京市地税局查证,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晓庆文艺)自1996年以来采取不列﹑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虚假申报等手段偷逃巨额税款。
2002年5月,刘晓庆涉嫌偷税的事情被媒体曝光,不断发酵。而刘晓庆在一次采访中也亲口向记者表示,涉事公司账号已被冻结,自己的电话、外出等都受到监控,公司有员工已被拘捕。
2002年6月20日,刘晓庆被公安局依法拘留,7月24日因偷漏税被正式逮捕。
当时已年近50的刘晓庆锒铛入狱,曾经风光一时的“武则天”扮演者一夜落魄。
2003年2月17日,对刘晓庆逃税案调查结束,认定刘晓庆及其公司偷逃税1458.3万元,不仅追缴税款,还加收滞纳金573万元。
同时,北京市拍卖行对刘晓庆及其公司担保的19套房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款用来抵扣刘晓庆偷逃的税款。
2003年8月16日,刘晓庆得以取保候审。
但曾经高达数亿元身价的刘晓庆此时负债累累,不得不高调复出,重归演艺圈,接拍影视剧来还清之前偷桃的税款。
要知道,刘晓庆在陷入“偷税风波”之前名气已经非常大,接拍的影视剧不乏女一号这样的重要角色。
而出狱重获自由的刘晓庆连只有几句台词、甚至称不上配角的小角色都来者不拒,只为早点还清税款。这点让侦探君还是颇为佩服的。
2
税后合同
自从发生这起“著名”的“刘晓庆案”后,对演艺圈生态也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影响,这不仅要求出品方和投资方提供完税证明,也要求艺人有足够纳税意识。
艺人们也“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现在签署合同收入一般全部列为税后收入。也就是艺人收入的缴税落到了合作方头上。
都拿税后的钱,再去逃税就不知所谓了。
在《2017年中国名人收入榜单》中,上榜的100位名人里,除了林丹、朗朗,剩余都是影视歌明星。榜单前10位名人的收入总和近17亿元,这100个人2016年一年的总收入达到近80亿元。

收入高,再加上签订税后合同,大陆明星逃税的案子已经很久没有听闻过了。
不过还是有些港台明星因“税”出名过,不免时时警醒同行艺人。比如,2008年林志玲因涉嫌报税不实被要求补税及罚款共近千万元新台币;2006年大S、小S因5年少报收入近亿元新台币,被台湾税务部门列为头号追税对象。
艺人们确实辛苦,不过人生在世谁不辛苦呢?
这几年艺人收入暴涨,艺人作为为高收入人群,获得的比常人更多,最起码该纳的税还是不能少的……
其实,各国偷漏税行为惩处都比较严重。
2011年韩国搞笑艺人姜虎东因偷漏税被追缴8亿韩元税款,被迫暂时退出了娱乐圈。
2012年韩国“乔妹”宋慧乔被疑逃税25亿5000万余韩币,最终被追征31亿韩元,也给乔妹留下了争议。
还有“日本音乐教父”小室哲哉因财务危机没缴纳住民税超4000万日元,为弥补税款诈骗5亿日元而被判处有期徒刑。
就连曾在《刀锋战士》里大杀四方的超级英雄黑人男星卫斯理·斯奈普斯因税务虚报高达1200万美元坐了3年牢。

为了避税,著名影星杰拉尔·德帕迪约还换了国籍,放弃法国国籍转投了俄罗斯。
原来法国除了收入超过100万欧元征收75%的个人所得税,还要交“财富税”,计算下来,德帕迪约每年应缴税款居然是他本人年收入的1.6倍。
不过德帕迪也因此成为众矢之的,遭到法国总统的狂批……

范冰冰偷逃税和刘晓庆当年有何区别?

4. 一个罚款一个坐牢!同样是偷税漏税,范冰冰和刘晓庆下场为何不同?

其实当年刘晓庆也只是行政拘留,只不过行政拘留的时间很长,因为涉及的案件金额较大,隔了一年多才取保候审的。
但是在那个年代,拘留就等于是进了局子了!再加上她热度很高,刘晓庆当年的红火程度根本不低于现在的范冰冰好吧!

范冰冰这次的偷税漏税已经是新修改了条例之后的案件,她只要能在规定的时间里把所欠的税款8.8亿给补齐,就可以免除刑事处罚,也就是不用坐牢了!8.8亿对于普通人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但是对于十几岁就开始混娱乐圈的范冰冰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
可以卖房子,大别墅买那么多还是有用的,升值后再卖掉可以填补税款,再加上弟弟范丞丞也出来赚钱了,一张照片发到微博上就有几十万的人花钱点开去看,赚钱多容易!


范冰冰交齐了罚款之后开始有心想要试试水,被偷拍了几张照片上了热搜之后,看到了她还是想要返回娱乐圈再圈钱的,但是大众怎么可能容忍她!
就像当年的刘晓庆,红火的时候都是她挑剧本,出狱之后都是人家挑她,钱给的也少,根本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了!范冰冰现在也很难再恢复当年范爷的地位了!

说起来好笑,范冰冰和刘晓庆都饰演过武则天,也都是在最火的年份演了这位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
物极必反,当一个人的贪心达到鼎盛的时候,势必会有老天爷看不下去,自作孽不可活!

5. 刘晓庆与范冰冰都曾偷税,为何结局完全不同?

范比刘幸运,前者罚款了事,后者却被关押了,在秦城监狱呆了422天,何况,冰冰逃税额是晓庆的18倍。虽然有人对范冰冰的处罚感到惋惜,但与她天价的收入相比,这一点都不重。只能是温和的。没有刑事责任是最重要的。看到一个数据,2013年-2017年,范公开的收入就达9亿人民币了,还不用说隐藏的。

当然,最大的不同应该是刘晓庆是绝对的演技实力派,她的电影很多成为了经典,如《小花》、《芙蓉镇》等,而范的电影,在豆瓣上尽是评为六七分及以下。刘晓庆是50后,范冰冰是80后,两人年龄相差26岁,刚好是两代人,虽然她们处于不同时代,但都是中国演艺界的代表性人物,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都是普遍性与持续性的,且都是话题女王,亦即社会公众对她们的评价呈现泾渭分明的毁誉不一的特点。

此外,他们的差异。在演艺生涯中,刘晓庆的演艺生涯可谓才华横溢,她既是一所表演学校,也是一所偶像学校,其表演可以是出色的,几十年来创作的许多艺术形象都可以在圆圈中看到,每一个都是杰出的。在娱乐行业范冰冰影响力和美誉度主要不是通过作用,而是由上级颜色值的魅力和出色的沟通能力打下的江山,她是偶像,而不是演技派,在一般的表演天赋,很少展示对于字符。

在个人风格上,刘晓庆的个性率真,豪侠大气,自强独立,坚韧不拔,有胆有识,敢说敢干,敢爱敢恨,拿得起,放得下,一派男儿气概与风范。范冰冰略显内向的性格,做事隐蔽,胜任工作更方便,富有亲和力待人,付出多少努力和微妙的眼睛是不容易看到,感觉有时大智若愚,善于洞察的人,坚持艰苦创业的原因。在色彩的价值上,刘小青是那种美丽、迷人、性感、迷人的女人,对成熟的男人有很大的杀伤力。范冰冰,一时间美丽迷人,魅力四射,无人可比。他的美貌让人难以抗拒。

刘晓庆与范冰冰都曾偷税,为何结局完全不同?

6. 范冰冰和刘晓庆同是逃税漏税,为什么网友们都只抵制范冰冰?

范冰冰和刘晓庆这两个女明星经历还是非常相似的。范冰冰曾经是当红女明星,人称范爷。当红时期能够秒杀娱乐圈一切大花小花,但因为偷税漏税的事情一下子跌落神坛,被罚八亿罚款。刘晓庆是上个世纪当红的女明星,在娱乐圈大展拳脚,后来还开了自己的公司。但她也因为公司偷税漏税的事情被殃及,后来她在牢房中度过了一年多的时间。
现在刘晓庆还在娱乐圈活跃着,还有戏拍,最近还搞起了直播带货。而范冰冰却只能悄悄做一些活动,再也没有人找她拍戏。这两人当初跌落神坛的原因都差不多,但为什么就没有多少人抵制刘晓庆,但基本都在抵制范冰冰呢?

一、时代不同造就不同的局面
刘晓庆那个年代,网络信息不发达,大家的消息并不是很灵通。就连小编也是在很久之后才知道刘晓庆坐过牢的事情。当时大家基本都只看电视剧,对什么娱乐新闻,明星的各种黑料基本都无从得知,所以没有人揪着她偷税漏税的事情不放,她要复出也不是难事。

范冰冰红的时代刚好是网络信息最发达的时候,明星一旦有什么黑料,传播的速度简直就是始料不及。偷税漏税的事情在网上被传得人人皆知,引发无数人抗议,要求封杀她。不管什么剧组都不敢用她了,因为一旦用她就意味着跟所有网民们作对,整部剧都会遭受到抵制。

二、刘晓庆是据说是被人陷害,范冰冰是知法犯法
刘晓庆当初成立公司的时候,她虽然是董事长,但她只管艺术创作的一块。其余什么财务据她说根本就没有自己处理过。据说当时公司有两个员工因为犯错被开除,所以他们后来才会陷害她的。公司的账务她一直以为没有问题,后来才知道知道是公司的人做了手脚。后来她也付出了代价,坐了一年多的牢。后来在多方的帮助下,才洗清罪名,但是最后的烂摊子还是得她收拾。

范冰冰逃税是在个人完全知情的情况下逃税的,这点她无法否认,也没有办法推脱给别人。本来她在娱乐圈就是女王的位置,高处不胜寒。一旦有能把她推倒的办法,那简直就是墙倒众人推,一发不可收拾。她逃税的金额也很大,最后也没坐牢,交了八亿的罚款。但这笔钱等于是让她这些年的努力化为乌有,甚至有可能还不够。
就是因为时代不同和两个人逃税的原因不一样才造就了两个人不同的局面,网友们很少会提起刘晓庆逃税的事,却对着范冰冰逃税不依不饶,全面抵制。

7. 刘晓庆偷税触犯刑法了吗

当然  逃税罪
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条文】(根据刑法修正案七修改)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刘晓庆偷税触犯刑法了吗

8. 范冰冰偷税欠税承担责任的性质?

对纳税人偷税,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偷税定义:《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属于偷税。

(2)偷税行为处理: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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