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是固定资产吗?

2024-05-09

1. 长期股权投资是固定资产吗?

一、什么是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
二、固定资产的特点
1、固定资产的价值一般比较大,使用时间比较长,能长期地、重复地参加生产过程。
2、在生产过程中虽然发生磨损,但是并不改变其本身的实物形态,而是根据其磨损程度,逐步地将其价值转移到产品中去,其价值转移部分回收后形成折旧基金。
固定资金作为固定资产的货币表现,也有以下特点:
1、固定资金的循环期比较长,它不是取决于产品的生产周期,而是取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2、固定资金的价值补偿和实物更新是分别进行的,前者是随着固定资产折旧逐步完成的,后者是在固定资产不能使用或不宜使用时,用平时积累的折旧基金来实现的。
3、在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时,需要支付相当数量的货币资金,这种投资是一次性的,但投资的回收是通过固定资产折旧分期进行的。
《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物权公示原则】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三、长期股权投资是固定资产吗
长期股权投资不属于固定资产,公司股权,银行存款、股票、基金等都属于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以二级科目即被投资单位进行分类,或者以核算方式进行分类。

长期股权投资是固定资产吗?

2. 股权转让与固定资产有关系吗

您好,一般股东股权转让与公司固定资产无关。因为它不影响公司注册资本的变化,不影响公司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不妨碍法人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股权转让不发生法人财产权改变。
2、但是瑕疵股权的转让与固定资产有直接关系。如股东可以非法定货币例如实物,出资入股,以实缴或认缴出资份额取得股权,但未在约定期限内未予交付该实物,或交付的非本人所有实物,或已经交付但未办理产权变更转移手续,公司以其股权注册登记,该股权成为瑕疵股权,瑕疵股权的转让必然受到限制,显然,其它的转让必然与其固定资产有了直接关系,包括股东身份的认定都成问题。同时,当公司被解散、破产、兼并等清算时,必然涉及到固定资产的评估,折价,股权的最终权益取得同样受此影响。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3. 固定资产作为长期股权投资

法律分析: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可以是货币资金,也可以是非货币资金,比如用固定资产投入被投资企业占有一定的股份比例,就是固定资产换入长期股权投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固定资产作为长期股权投资

4. 什么是股权资产

股权:又称为股东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股权,泛指股东得以向公司主张的各种权利;
  狭义的股权,则仅指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或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作为股权质押标的股权,仅为狭义的股权。
  从这个意义上讲,所谓股权,是指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参与事务并在公司中享受财产利益的、具有可转让性的权利。

5. 股东可以用固定资产入股吗

一、股东可以用固定资产入股吗1、股东可以用固定资产入股,具体如下:(1)他人的货币出资不得少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不得少于其个人出资的30%;(2)股东可以以货币或者实物出资,非货币出资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0%。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固定资产投资不超过10万元,共同投资不低于50万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股东入股的方式有哪些股东入股的方式有:1、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用以支付创建公司的开支和公司设立后的生产经营费用。所以,股东可以用货币进行出资。股东一方是外国投资者的,也可以用外币出资。能否以有价证券出资的问题相关规定没有将有价证券规定为一类出资方式,是因为大部分有价证券属于债权证券,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可以作为出资方式的财产,都是可以为公司所直接利用的,股东只有在将有价证券变现后,才能以该比款项出资;2、实物。有形财产又可以分为动产和不动产。作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种类的实物,主要是动产,不动产属次要地位。股东以实物出资一般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第一十该实物原为股东所有。第二是该出资实物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否则这种出资就没有意义,只是给公司增加变卖该实物的麻烦而已;3、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知识产权上不断扩张的开放体系,其范围主要包括著作权和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号权;4、土地使用权。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一定的场所,因此,公司股东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一般来说,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二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立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则依法交纳场地使用费。前者为股东出资方式,后者则是公司设立后的经营行为。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要履行有关法律手续。

股东可以用固定资产入股吗

6. 股东可以用固定资产入股吗

法律分析:股东可以用固定资产入股,但他人的货币出资不得少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不得少于其个人出资的30%。公司法的限制也是针对公司总投资30%的考核。股东如何投资,谁给钱,谁给固定资产,没有限制。股东可以以货币或者实物出资,非货币出资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0%。也就是说,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固定资产投资不超过10万元,共同投资不低于50万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 什么是股权资产

股权资产指拥有某公司资产资产的凭证,并随着公司业绩的变化收取股息。股权类资产可以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两类,直接投资的目的是以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组成联营企业、合资合作企业或股份企业,从而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间接投资是指在证券市场上以货币资金购买其他单位的股票,以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什么是股权资产

8. 股东是否可以用固定资产入股

股东可以用固定资产入股,具体如下:
(1)他人的货币出资不得少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不得少于其个人出资的30%;
(2)股东可以以货币或者实物出资,非货币出资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0%。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固定资产投资不超过10万元,共同投资不低于50万元。
股东入股的方式有哪些
1、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用以支付创建公司的开支和公司设立后的生产经营费用。所以,股东可以用货币进行出资。股东一方是外国投资者的,也可以用外币出资。能否以有价证券出资的问题相关规定没有将有价证券规定为一类出资方式,是因为大部分有价证券属于债权证券,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可以作为出资方式的财产,都是可以为公司所直接利用的,股东只有在将有价证券变现后,才能以该比款项出资;
2、实物。有形财产又可以分为动产和不动产。作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种类的实物,主要是动产,不动产属次要地位。股东以实物出资一般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第一十该实物原为股东所有。第二是该出资实物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否则这种出资就没有意义,只是给公司增加变卖该实物的麻烦而已;
3、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知识产权上不断扩张的开放体系,其范围主要包括著作权和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号权;
4、土地使用权。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一定的场所,因此,公司股东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一般来说,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二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立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则依法交纳场地使用费。前者为股东出资方式,后者则是公司设立后的经营行为。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要履行有关法律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