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区分中国证监会与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2024-05-20

1. 怎么区分中国证监会与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1、中国证监会,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
2、中国证监会设在北京,会机关内设21个职能部门,1个稽查总队,3个中心;设有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由中国证监会专业人员和所聘请的会外有关专家担任。中国证监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36个证券监管局,以及上海、深圳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
3、国务院在《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中规定,"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在证监会内部,专门设有期货监管部,该部门是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派出机构,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的证监局。
5、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授权,对辖区内的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和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证券、期货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查处监管辖区范围内的违法、违规案件。

扩展资料:
中国证监会职责:
1、研究和拟订证券期货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议;制定有关证券期货市场监管的规章、规则和办法。
2、垂直领导全国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对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管理有关证券公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
3、监管股票、可转换债券、证券公司债券和国务院确定由证监会负责的债券及其他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托管和结算,监管证券投资基金活动,批准企业债券的上市,监管上市国债和企业债券的交易活动。
4、监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规必须履行有关义务的股东的证券市场行为。
5、监管境内期货合约的上市、交易和结算,按规定监管境内机构从事境外期货业务。
6、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归口管理证券业、期货业协会。
7、监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制定有关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国证券业、期货业协会开展证券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
8、监管境内企业直接或间接到境外发行股票、上市以及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到境外发行可转换债券,监管境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到境外设立证券、期货机构,监管境外机构到境内设立证券、期货机构、从事证券、期货业务。
9、监管证券期货信息传播活动,负责证券期货市场的统计与信息资源管理。
10、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中介业务的资格,并监管律师事务所、律师及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活动。
11、依法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罚。
12、归口管理证券期货行业的对外交往和国际合作事务。
13、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怎么区分中国证监会与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2. 怎么区分中国证监会与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1、中国证监会,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
2、中国证监会设在北京,会机关内设21个职能部门,1个稽查总队,3个中心;设有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由中国证监会专业人员和所聘请的会外有关专家担任。中国证监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36个证券监管局,以及上海、深圳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
3、国务院在《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中规定,"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在证监会内部,专门设有期货监管部,该部门是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派出机构,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的证监局。
5、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授权,对辖区内的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和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证券、期货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查处监管辖区范围内的违法、违规案件。

扩展资料:
中国证监会职责:
1、研究和拟订证券期货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议;制定有关证券期货市场监管的规章、规则和办法。
2、垂直领导全国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对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管理有关证券公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
3、监管股票、可转换债券、证券公司债券和国务院确定由证监会负责的债券及其他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托管和结算,监管证券投资基金活动,批准企业债券的上市,监管上市国债和企业债券的交易活动。
4、监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规必须履行有关义务的股东的证券市场行为。
5、监管境内期货合约的上市、交易和结算,按规定监管境内机构从事境外期货业务。
6、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归口管理证券业、期货业协会。
7、监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制定有关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国证券业、期货业协会开展证券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
8、监管境内企业直接或间接到境外发行股票、上市以及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到境外发行可转换债券,监管境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到境外设立证券、期货机构,监管境外机构到境内设立证券、期货机构、从事证券、期货业务。
9、监管证券期货信息传播活动,负责证券期货市场的统计与信息资源管理。
10、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中介业务的资格,并监管律师事务所、律师及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活动。
11、依法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罚。
12、归口管理证券期货行业的对外交往和国际合作事务。
13、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3.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证监会派出机构

证监会派出机构为各地证监局,全称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某某监管局”,简称“某某证监局”。 派出机构  地址  监管范围  北京证监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0层  北京市  天津证监局  天津市和平区大理道98号  天津市  河北证监局  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71号  河北省  山西证监局  太原市平阳路国瑞大厦14层  山西省  内蒙古证监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78号华门世家1单元19、20层  内蒙古自治区  辽宁证监局  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12号  辽宁省(不含大连市)  吉林证监局  长春市解放大路2518号交通大厦17、18、19楼  吉林省  黑龙江证监局  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56号  黑龙江省  上海证监局  上海市浦东新区迎春路555号  上海市  江苏证监局  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19层  江苏省  浙江证监局  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一号楼3楼  浙江省(不含宁波市)  安徽证监局  合肥市高新区天波路6号  安徽省  福建证监局  福州市铜盘路福州软件园B区10号楼A栋  福建省(不含厦门市)  江西证监局  南昌市东湖区紫金城紫金大厦  江西省  山东证监局  济南市经七路86号证券大厦13楼  山东省(不含青岛市)  河南证监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和商务西三街交叉口国龙大厦22层  河南省  湖北证监局  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540号  湖北省  湖南证监局  长沙市车站北路459号证券大厦  湖南省  广东证监局  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15楼  广东省(不含深圳市)  广西证监局  南宁市金湖路52-1号东方曼哈顿大厦22层  广西壮族自治区  海南证监局  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9楼  海南省  重庆证监局  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27层  重庆市  四川证监局  成都市洗面桥街26号  四川省  贵州证监局  贵阳市中华北路18号银海大厦5楼  贵州省  云南证监局  昆明市北京路577号  云南省  西藏证监局  拉萨市中和国际城滨河广场东6号  西藏自治区  陕西证监局  西安市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23-24楼  陕西省  甘肃证监局  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18层  甘肃省  青海夏证监局  西宁市南大街75号  青海省  宁夏证监局  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379号金源大厦12层  宁夏回族自治区  新疆证监局  乌鲁木齐市金银路53号金融大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深圳证监局  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体育大厦东座  广东省深圳市  大连证监局  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136号希望大厦15层  辽宁省大连市  宁波证监局  宁波市江东区中兴路737号天润商座A座10层  浙江省宁波市  厦门证监局  厦门市湖滨南路388号国贸大厦6楼  福建省厦门市  青岛证监局  青岛市东海西路39号世纪大厦23层  山东省青岛市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证监会派出机构

4.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明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监管职责,完善证券期货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派出机构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垂直领导,依法以自己的名义履行监管职责。第三条 派出机构负责证券期货市场一线监管工作,切实维护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和依法处置辖区市场风险,促进辖区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第四条 派出机构监管职责的确立和履行,遵循职权法定、依法授权、权责统一、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派出机构履行的监管职责,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外,由中国证监会规章授权。
  监管职责事项涉及中国证监会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证券期货交易场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行业协会等的协调配合,需要做出具体安排的,由中国证监会制定工作规程。第五条 派出机构按照规定履行下列监管职责:
  (一)对辖区有关市场主体实施日常监管;
  (二)防范和处置辖区有关市场风险;
  (三)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调查、作出行政处罚;
  (四)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和保护;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授权的其他职责。第六条 派出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建立健全与证券期货交易场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相关会管单位及其他派出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和监管合作机制。第七条 派出机构应当与辖区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其他金融监管机构的派出机构建立健全监管协作机制,构建综合监管体系,优化监管执法环境,促进辖区资本市场规范运行和健康发展,协同做好区域内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第二章 日常监管第八条 派出机构负责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授权实施行政许可事项。
  派出机构进行初步审查、中国证监会复审并作出决定的行政许可,由派出机构按照规定受理,出具初步审查意见。
  中国证监会相关职能部门办理行政许可,需要派出机构检查、核查相关事项或者出具监管意见的,派出机构应当提供协助。第九条 派出机构负责对下列市场主体实施检查:
  (一)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等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管理人、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以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公募基金托管人、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银行等机构;
  (四)公募基金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投资顾问、评价等服务机构;
  (五)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及其他相关私募基金服务机构;
  (六)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七)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
  (八)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财务顾问机构;
  (九)股权众筹融资服务机构、融资者等股权众筹融资活动相关主体;
  (十)证券期货业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
  (十一)境外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市场主体。第十条 检查的事项可以包括市场主体的信息披露、治理情况、内部控制、经营规范、执业活动等,具体检查事项由派出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予以确定。
  市场主体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按照规定进行备案,依法应当持续符合法定条件的,派出机构按规定对其持续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进行检查。第十一条 派出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制定的有关检查办法和规程,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检查方案,对本规定第九条所列市场主体实施检查。第十二条 派出机构负责按照规定接收第九条所列市场主体依法报送的业务、财务等备案、报告材料,进行审阅分析。第十三条 派出机构实施检查或者其他日常监管活动,发现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情形的,或者发现重大风险和问题的,应当依法采取监管措施、进行立案查处或者移送司法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没有处理权限的,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或者按照规定转送其他职能部门、单位。

5. 证监所是设在什么机关里的机构?

“证监所”一般都会让人误认为是“证监会”,身份证归当地派出所管理。
1、身份证号码错误,可以带上户口本去辖区派出所户政窗口要求更改并重办。
2、办理身份证,只需要本人携带户口本去辖区派出所户政窗口即可办理。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有法定监护人同行。
3、身份证号码错误,在辖区派出所户政窗口,领取更正身份证错误申请表,填写后与户口本、身份证一并递交办证窗口。工作人员会当场进行处理。并给付领取身份证凭条通知单。两个月后可以领取新证。

证监所是设在什么机关里的机构?

6. 证监会是什么单位


7. 证监会是什么单位?


证监会是什么单位?

8. 证监会是管什么的?

(监管)证券市场,(维持)证券市场正常(秩序);   
为证券市场正常运行(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   
认证让证券市场正常、有序运行和发展。
当然,要分清楚职能跟职责的区别:
基本职能:
1.建立统一的证券期货监管体系,按规定对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实行垂直管理。 
2.加强对证券期货业的监管,强化对证券期货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和从事证券期货中介业务的其他机构的监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3.加强对证券期货市场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工作。 
4.负责组织拟订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草案,研究制定有关证券市场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定证券市场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与证券市场有关的事项;对期货市场试点工作进行指导、规划和协调。   
5. 统一监管证券业。
主要职责:
1.研究和拟定证券期货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规章。   
2.统一管理证券期货市场,按规定对证券期货监督机构实行垂直领导。   
3.监督股票、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交易、托管和清算;批准企业债券的上市;监管上市国债和企业债券的交易活动。   
4.监管境内期货合约上市、交易和清算;按规定监督境内机构从事境外期货业务。   
5.监管上市公司及其有信息披露义务股东的证券市场行为。   
6.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按规定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的高级管理人员;归口管理证券业协会。   
7.监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登记清算公司、期货清算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与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审批基金托管机构的资格并监管其基金托管业务;制定上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证券期货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   
8.监管境内企业直接或间接到境外发行股票、上市;监管境内机构到境外设立证券机构;监督境外机构到境内设立证券机构、从事证券业务。   
9.监管证券期货信息传播活动,负责证券期货市场的统计与信息资源管理。 
10.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中介业务的资格并监管其相关的业务活动。   
11.依法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行为进行调查、处罚。   
12.归口管理证券期货行业的对外交往和国际合作事务。   
13.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