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有哪些主要的表现形式

2024-05-20

1. 非法集资有哪些主要的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泛,表现形式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二)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三)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四)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五)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六)不具有募集资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七)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八)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九)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十)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假借农民专业合作社之名非法吸收资金;
(十一)以投资黄金等名义,以高利吸引社会公众投资;
(十二)以发展农村连锁超市为名,采用召开“招商会”、“推介会”等方式,以高息进行“借款”;
(十三)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等为名,以高利诱导加盟投资;
(十四)借助网络借贷平台、众筹平台等新型互联网金融形式进行的非法集资活动;
(十五)其他非法集资活动。
遇到非法集资首先不能慌乱,当事人可以立即报案,当事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必要,可请刑事律师介入。

非法集资有哪些主要的表现形式

2. 非法集资主要有哪些表现形式?

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最近的变化: 利用地下钱庄进行集资活动。

3. 非法集资主要有哪些表现形式

法律分析:1、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2、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3、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4、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5、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集资主要有哪些表现形式

4. 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有什么特征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的特征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5. 非法集资的七种表现形式是什么

法律分析: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如下:
1、以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进行非法吸收资金;
2、转让林权并且代为管护的方式进行非法吸收资金;
3、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而以寄存、代售形式进行非法吸收资金;
4、不具有发行债券、股票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债券等方式进行非法吸收资金;
5、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进行非法吸收资金;
6、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进行非法吸收资金;
7、以投资入股、委托理财的形式进行非法吸收资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非法集资的七种表现形式是什么

6. 非法集资有哪些主要的表现形式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
  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7. 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它主要有什么特点呢?

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它主要有什么特点呢?非法集资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1、案件金额大,涉众面广。2、犯罪形式多样,手段花样繁多。3、犯罪隐蔽性强,潜伏期长。4、犯罪组织严密,职业化突出。5、案件侦破率与追赃率不成正比,信访压力大。

犯罪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以证券、基金、委托理财、风投等投资的名义,假称为新的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大肆虚假宣传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型理财方式,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同时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各种名义的高额回报,有些回报率甚至高达30%-100%。犯罪分子往往在开始阶段“循循善诱”,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拆东墙补西墙,等达到集资的顶峰,能够最大限度牟取非法利益后,便秘密转移资金、逃之夭夭。

近年来,互联网走入人们生活,成为生活必须。传统金融在互联网技术支持下,表现出传播速度快,宣传范围广,投资门槛低,投资程序简便,投资回报高,资金使用灵活等众多优势。犯罪分子也充分利用这一技术优势,有的犯罪分子租用服务器设立网站,发展人头一般用代号或网名,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诱骗群众上当。如利用今年十分流行的“ICO”进行非法吸存活动等等。

非法集资类案件破案相对容易,因为其公司信息、人员信息基本都是真实的,但破案后多数涉案公司的账户上没有资金,追赃率往往很低。从近年来代理案件的情况分析,个别案件公安机关早期发现封存的资金较多,追赃率也很难达到50%,大部分案件的追赃率低于20%。

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它主要有什么特点呢?

8. 非法集资主要有哪些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7、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8、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9、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鼓吹艺术品的增值潜力大,打着购买后委托公司销售分红、第三方公司团购增值等幌子,以支付预付定金方式定期分红、到期回购返本等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一、企业融资相关区别是什么?
非法集资的概念
可以给非法集资做出这样的定义:单位和个人未按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的特点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
(3)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
主要表现形式有:一些单位和个人,以貌似合法的形式假冒金融机构,以高于同期银行利率若干倍的高息为诱饵,吸收公众存款,用于投资或非法放贷。常常利用互联网搞网上购物、网上求职培训等方法,或借助传销手段进行非法集资活动。另外,大多以配送产品为幌子,诱使客户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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