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商品交易所也会对频繁报撤单进行限制?

2024-05-21

1. 为何商品交易所也会对频繁报撤单进行限制?

商品在进行交易的时候,可能会出现一些异常的现象,或者说物品出现了损坏而发生撤回的现象那么商品的交易的过程当中,这种现象是非常常见的,因为制作什么东西的时候都会存在一定的失败的概率,并不是百分之百所以在遇到一些残次品的时候就会出现撤单的现象,我们一般撤回的时候次数应该都不是非常的多,只是可能因为一些其他的原因而发生撤单。但是,如果商品交易所发生的频繁的撤单现象,那么是不是可以进行很多次没有任何的限制?我们都知道,如果我们在购买一些商品想要撤单的话,那么就要满足一定的要求,所以对撤单有许多的限制,那么对于商品交易所来说,想要撤单也是有进行限制的,大概限制单数几百次左右,毕竟这个次数也不是非常的少了,因为我们在发生事情的时候,可能是因为系统bug,或者说一些其他的因素导致。所以对于商品交易所也是对于商品撤回有一定的限制,尤其是对于商品撤单的次数,毕竟这个数据关系者这个商品交易所的名誉以及声望,对于任何地方和任何交易所来说都是很重要的,可能名誉和声望更高的一些交易所,他们所存在的撤单限制数量会越多。简单来说,就相当于我们生活当中许多的超市,如果他们存在过多的这种现象的话,那么一定说明他们每天的交易率非常的高,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出现许多的退还的原因和次数,这也是很难避免的,因为有些东西是要根据每个人的特征去量身定制可能其他人代替购买的情况也有很多,所以才会出现不合适的现象而发生撤单现象。

为何商品交易所也会对频繁报撤单进行限制?

2. 交易所规定在哪些交易时间不能撤单?

你好,关于股票撤单有效时间,证交所关于撤单的相关时间规定如下:
  (1)9:15-9:20,可撤单;9:15前的撤单请求也从9:15开始受理。
  (2)9:20-9:25,不接受撤单申报。
  (3)9:30-11:30,可撤单。
  (4)11:30-13:00,可申报撤单,但证交所尚不受理,处于“已报待撤”状态,13:00后开始受理,按时间顺序先受理买卖委托,如已成交,再受理撤单请求时,则不会撤单成功。
  (5)13:00-15:00可撤单,深市最后3分钟14:57-15:00为集合竞价,不能撤单。
  (6)15:00收盘以后,没有成交的委托自动作废,无需撤单。但必须要等待清算结束后,资金才会解冻回到账户上来。
简而言之,交易时间可以成功撤单;交易时间之外,前一日清算后至当日收盘之前可申请撤单,但要等到开盘之后才能受理。当日收盘之后委托失效不会成交,自动撤单。
风险揭示: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不保证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3. 交易所规定在哪些交易时间不能撤单

有四种情况不能进行股票撤单:1、9:15-9:20,可撤单;9:15前的撤单请求也从9:15开始受理。2、9:20-9:25,不接受撤单申报。3、9:30-11:30,可撤单。4、11:30-13:00,可申报撤单,但证交所尚不受理,处于“已报待撤”状态,13:00后开始受理,按时间顺序先受理买卖委托,如已成交,再受理撤单请求时,则不会撤单成功。5、13:00-15:00可撤单,深市最后3分钟14:57-15:00为集合竞价,不能撤单。6、15:00收盘以后,没有成交的委托自动作废,无需撤单。一、撤单就是撤回未成交的委托单、订单等合同性约定。例如您在A股市场挂单参与投资,但未能成交,那您可以进行撤单操作,解锁您委托挂单所冻结的资金。二、但必须要等待清算结束后,资金才会解冻回到账户上来。简而言之,交易时间可以成功撤单;交易时间之外,前一日清算后至当日收盘之前可申请撤单,但要等到开盘之后才能受理。当日收盘之后委托失效不会成交,自动撤单。  三、在我国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收市价的确定有所不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收市价是以每个交易日最后一分钟内的所有成交加权平均计算得出的,而上海证券交易所则以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作为收盘价。四、某种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一天交易活动结束前最后一笔交易的成交价格。如当日没有成交,则采用最近一次的成交价格作为收盘价。因为收盘价是当日行情的标准,又是下一个交易日开盘价的依据,可据以预测未来证券市场行情;所以投资者对行情分析时,一般采用收盘价作为计算依据。

交易所规定在哪些交易时间不能撤单

4. 指定交易不容许撤单?

  所谓指定交易,是指投资者可以指定某一证券营业部为自己买卖证券的唯一的交易营业部。目前,这一概念是针对上海证券市场的交易方式而言的。
  因投资者未完成清算交收责任而不能撤销指定交易的情况有以下多种:
  1.投资者当日已经有证券成交,尚未完成交易交收责任;
  2.投资者当天已经办理了委托,但未成交,且投资者未成交部分的委托尚未全部撤销的;
  3.投资者帐户证券余额有负数未能解决的;
  4.投资者帐户撤销后造成券商总的证券余额负数的;
  5.尚处于新股认购期内的;
  6.上证中央登记结算公司认为不能撤销的其他情况。
  (一)办理指定交易
  一般可分为以下四个步骤:
  1.投资者应选择一家证券营业部为全面指定交易的代理机构。
  2.投资者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前往已选定的全面指定交易代理机构,经证券营业部审核同意
  后,与该机构签订《指定交易协议书》。
  3.投资者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须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电脑交易主机申报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指令;在经证
  券营业部审核同意后,投资者也可通过证券营业部的电脑自助申报系统自行完成证券账户的指定交
  易申报。
  在申报的过程中,证券账户指定交易具体如下:代码为“799999”、数量为“1”,买卖方向为
  “买入”,价格为“1”。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投资者采用上述哪种申报方式,都必须与指定交易所
  属证券营业部签署《指定交易协议书》,以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关系。
  4.上海证券交易所电脑交易主机接受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指令,指定交易即刻生效。
  (二)撤销指定交易
  投资者撤销指定交易的程序为:
  1.向其原指定的证券营业部填交“指定交易撤销申请表”;
  2.由证券营业部通过其场内交易员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电脑主机申报撤销指定交易的指令;
  3.交易所电脑主机接收撤销申报指令,当日收市后,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确认回报,该证券账户的
  指定交易即失效。
  (三)变更指定交易
  投资者须先办理撤销手续,然后再在新的一家证券营业部重新办理指定交易的登记手续。此后投资者便可以在新的证券营业部进行证券买卖。指定交易一般即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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