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干部退休政策

2024-05-15

1. 农村干部退休政策


农村干部退休政策

2. 农村干部退休政策

农村中的村支书、村长、妇女主任等干部并不属于公务员,没有办法参照公务员退休,近年来也没有出台关于农村干部参保缴费、退休等方面的政策。
当事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者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并从其规定退休、领取养老金。虽然没有统一的政策,但是部分地方出台了关于村支书等参加社保的补助政策,贵地是否出台此类政策,请向当地社保机构直接咨询或者上班时间拨打12333电话咨询。

扩展资料:
离休干部生活待遇略为从优,主要是指:
1、老干部离休后原标准工资(含保留工资)照发,非生产性的福利待遇不变。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按其本人离休前标准工资,每年增发两个月的工资作为生活补贴;
1937年7月7日到1942年12月31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按其本人离休前标准工资,每年增发一个半月的工资作为生活补贴;1943年1月1日到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按其本人离休前标准工资,每年增发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生活补贴。
2、在住房、医疗、用车等方面,适当给予优先照顾,可以参加由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的健康休养和参观工农业生产建设项目等活动。
3、离休干部由于瘫痪等原因,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的,可酌情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补助费。需购置病残工具而本人又有困难的,可酌情给予补助。
4、离休干部除继续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待遇外,还可报销一次探视父母、子女或回原籍的往返车船费。
5、行政十四级、十八级干部及标准工资额高于行政十四级、十八级的非行政级干部,他们离休后,可以分别享受副司局级和副处级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离休干部

3. 农村干部退休政策

办理养老退休范围为任现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以及曾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10年以上,现任副书记或副主任的村干部,凡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则上不再担任村干部,实行退职休养制度。1、连续担任村干部7—10年(包括10年),办理退休手续的,从批准的下月起领取退休金,其标准为每工作一年领取1个月的支部书记工龄工资(按本村支部书记现行工资计算);2、连续担任村干部11—15年(包括15年),办理退休手续的,从批准的下月起领取退休金,其标准为每工作一年领取1.5个月的支部书记工龄工资(按本村支部书记现行工资计算);3、连续担任村干部16—20年(包括20年),办理退休手续的,从批准的下月起领取退休金,其标准为每工作一年领取2个月的支部书记工龄工资(按本村支部书记现行工资计算);4、连续担任村干部21—25年(包括25年),办理退休手续的,从批准的下月起领取退休金,其标准为每工作一年领取2.5个月的支部书记工龄工资(按本村支部书记现行工资计算);村干部不属于国家编制,而是由村民自己选举产生的。只要能正常履行职责,没有严格的退休年龄限制。多年来,我国一直没有农村干部的退休政策或养老金,因为农村干部不是国家职工,也不是企事业单位职工,不享受退休待遇。针对这种情况,一些省市地方政府给农村干部一定的补贴,或者叫“养老金”。不是国家财政承担,而是乡镇政府自筹资金。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农村干部退休政策

4. 农村干部退休政策

办理养老退休范围为任现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以及曾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10年以上,现任副书记或副主任的村干部,凡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则上不再担任村干部,实行退职休养制度。1、连续担任村干部7—10年(包括10年),办理退休手续的,从批准的下月起领取退休金,其标准为每工作一年领取1个月的支部书记工龄工资(按本村支部书记现行工资计算);2、连续担任村干部11—15年(包括15年),办理退休手续的,从批准的下月起领取退休金,其标准为每工作一年领取1.5个月的支部书记工龄工资(按本村支部书记现行工资计算);3、连续担任村干部16—20年(包括20年),办理退休手续的,从批准的下月起领取退休金,其标准为每工作一年领取2个月的支部书记工龄工资(按本村支部书记现行工资计算);4、连续担任村干部21—25年(包括25年),办理退休手续的,从批准的下月起领取退休金,其标准为每工作一年领取2.5个月的支部书记工龄工资(按本村支部书记现行工资计算);拓展资料:村干部不属于国家编制,而是由村民自己选举产生的。只要能正常履行职责,没有严格的退休年龄限制。多年来,我国一直没有农村干部的退休政策或养老金,因为农村干部不是国家职工,也不是企事业单位职工,不享受退休待遇。针对这种情况,一些省市地方政府给农村干部一定的补贴,或者叫“养老金”。不是国家财政承担,而是乡镇政府自筹资金。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5. 农村干部退休政策

农村中的村支书、村长、妇女主任等干部并不属于公务员,没有办法参照公务员退休,近年来也没有出台关于农村干部参保缴费、退休等方面的政策。
当事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者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并从其规定退休、领取养老金。虽然没有统一的政策,但是部分地方出台了关于村支书等参加社保的补助政策,贵地是否出台此类政策,请向当地社保机构直接咨询或者上班时间拨打12333电话咨询。

农村干部退休政策

6. 农村干部退休政策

一、农村干部属于离休干部,享有的退休政策有:
1、《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指出,干部离休后,原标准工资(含保留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其他各项生活待遇都与所在地区同级在职干部一样对待,并切实给予保证。医疗、住房、用车、生活品供应等方面,应当优先照顾。这是党和国家对离休干部生活待遇的总的政策规定。
2、在住房、医疗、用车等方面,适当给予优先照顾,可以参加由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的健康休养和参观工农业生产建设项目等活动。
3、离休干部由于瘫痪等原因,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的,可酌情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补助费。需购置病残工具而本人又有困难的,可酌情给予补助。
4、离休干部除继续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待遇外,还可报销一次探视父母、子女或回原籍的往返车船费。
5、《劳动部、财政部关于1995年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劳部发[1995]325号)规定:各地从1995年7月1日起,对国有企业1994年12月31日以前离退休人员,一般可按1994年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40%一60%计算增加离退休金。

扩展资料:
1、离休干部住房有困难,就地安置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优先解决。确实无力建房的基层单位,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房管部门负责解决。跨省安置离休干部的建房,原工作单位将所需建房费划拨给接受安置地区后,由接受安置地区作为自筹基建项目优先列入地方计划,并负责筹建、管理。
2、离休、退休、退职干部本人,可以享受与所居住地区同级干部相同的公费医疗待遇。原享受保健医疗待遇的干部,离休后待遇不变;对其他离休干部,各医疗单位须积极创造条件,增设干部病床,在门诊、住院等方面予以优先照顾。
3、按国家有关文件(国发[1978]104号、国发[1980]253号、劳人老[1982]10号)规定,因公致残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或由于瘫痪等原因,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可酌情发给护理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离休干部

7. 农村干部退休政策

农村中的村支书、村长、妇女主任等干部并不属于公务员,没有办法参照公务员退休,近年来也没有出台关于农村干部参保缴费、退休等方面的政策。
当事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者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并从其规定退休、领取养老金。虽然没有统一的政策,但是部分地方出台了关于村支书等参加社保的补助政策,贵地是否出台此类政策,请向当地社保机构直接咨询或者上班时间拨打12333电话咨询。

扩展资料:
离休干部生活待遇略为从优,主要是指:
1、老干部离休后原标准工资(含保留工资)照发,非生产性的福利待遇不变。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按其本人离休前标准工资,每年增发两个月的工资作为生活补贴;
1937年7月7日到1942年12月31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按其本人离休前标准工资,每年增发一个半月的工资作为生活补贴;1943年1月1日到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按其本人离休前标准工资,每年增发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生活补贴。
2、在住房、医疗、用车等方面,适当给予优先照顾,可以参加由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的健康休养和参观工农业生产建设项目等活动。
3、离休干部由于瘫痪等原因,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的,可酌情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补助费。需购置病残工具而本人又有困难的,可酌情给予补助。
4、离休干部除继续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待遇外,还可报销一次探视父母、子女或回原籍的往返车船费。
5、行政十四级、十八级干部及标准工资额高于行政十四级、十八级的非行政级干部,他们离休后,可以分别享受副司局级和副处级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离休干部

农村干部退休政策

8. 农村干部退休政策

【法律分析】1、连续担任村干部7—10年(包括10年),办理退休手续的,从批准的下月起领取退休金,其标准为每工作一年领取1个月的支部书记工龄工资(按本村支部书记现行工资计算); 2、连续担任村干部11—15年(包括15年),办理退休手续的,从批准的下月起领取退休金,其标准为每工作一年领取1.5个月的支部书记工龄工资(按本村支部书记现行工资计算); 3、连续担任村干部16—20年(包括20年),办理退休手续的,从批准的下月起领取退休金,其标准为每工作一年领取2个月的支部书记工龄工资(按本村支部书记现行工资计算); 4、连续担任村干部21—25年(包括25年),办理退休手续的,从批准的下月起领取退休金,其标准为每工作一年领取2.5个月的支部书记工龄工资(按本村支部书记现行工资计算); 5、连续担任村干部26年以上,办理退休手续的,从批准的下月起领取退休金,其标准为每工作一年领取3个月的支部书记工龄工资(按本村支部书记现行工资计算) 不过我们国家历年来,始终没有对农村干部有退休政策,也没有退休金,因为农村干部,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也不属于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不享受退休待遇,鉴于这种情况,有些省市地方政府,给予农村干部一定的补贴,或者叫“退休金”。这个不是国家财政承担,而是各个乡镇政府自筹资金发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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