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金怎么领

2024-05-21

1. 生育保险金怎么领

自从2010年国家颁布《社会保险法》开始,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就日趋健全,该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其中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职工不用缴纳。那么当职工在生育期时,这呢?致癌因素不可避免,"周全保"防癌险让您从容应对未知风险青岛肖先生的妻子张女士已经怀孕五个月了,在这期间,夫妻俩做孕前检查、妊娠诊断检查等就花费了不少钱,面对未来各种检查、分娩等,夫妻俩做起了资金预算。某天,肖先生听朋友说这个女性职工只要买了生育保险就能领取生育保险金,遂肖先生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这生育保险金有多少,?生育保险金有多少根据肖先生的咨询结果及青岛市的相关规定,女性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进行计划生育手术而发生相关费用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以及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生育津贴待遇,凡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均由生育保险基金负担。同时,国家规定了生育期间各种费用的报销标准,至于这取,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相关规定吧。取根据青岛的相关规定,女性职工应到政府定点医疗机构诊断、检查,发生的相关费用,属于《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统筹项目》的,按支付标准直接减免。对于职工在生育期间按规定享受的生育津贴,参保职工应于分娩、或流、引产出院后的次月,本人或书面委托人持参保职工《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未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持结婚证)或生育证、书面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及单位停发工资证明(女职工计划内流、引产的应同时持所在单位签发的《青岛市城镇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信》)等材料,按社会保险工作管理权限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申报材料弄明白以后,我们就应该要详细了解相关申请材料,以避免频繁报送材料。丽人优诺,为女性量身定做的医疗保障计划

生育保险金怎么领

2. 如何领取生育保险金

法律分析: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生育保险金,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或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3. 生育保险金如何领取

领取的条件:一、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必须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申领生育保险金时无欠费。二、申领生育保险金的人员除符合《成都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市政府第59号令,以下简称59号令)规定的条件外,生育或流产60日以内不间断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时间(不包括补缴时间,下同)须满24个月。生育或流产60日以后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时间满24个月的,不属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生育保险金的范围。三、2003年2月1日以后参保缴费的,申领生育保险金时除提供59号令规定的证件、证明及有关资料外,有用人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力、理参保缴费手续时经市或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已注明备案标识的《录用人员花名册》、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书(被录用人员系外来务工劳动者的还要同时提供《外来人员就业证》);没有用人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力、理参保缴费手续时本人户籍所在的街道或镇(乡)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出具的就业证明或《失业证》,本人系外来务工劳动者的提供由市或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发给的《外来人员就业证》和就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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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金如何领取

4. 生育保险金如何领取


5. 生育保险金如何领取?

法律分析:生育保险金的领取是申请人提供计划生育证明等资料;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第四条 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作为期间费用处理,列入企业管理费用。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金如何领取?

6. 怎样领取生育保险金

法律分析:
生育保险的领取是申请人提供计划生育证明等资料;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第四条 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

7. 生育保险金如何领取

生育保险金怎么领取呢?惠州市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办理申领手续时需在柜台填写《办理生育保险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均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本人身份证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3)生育妇女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院出具”生育医学证明”,即出院小结,上面注明顺产还是难产
(5)医院出具宝宝“出生证明”,全国统一的
(6)活期储蓄卡(女方实名制卡):浦发银行、工商银行、上海银行、农业银行、?储汇。
(7)经批准再生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
(8)失业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
(9)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本人农保帐户所在地的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管理中心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农保)》
(10)非本市户籍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
(11)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生产或流产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申领手续,被委托人另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委托人的委托书。惠州市申领手续中的具体操作问题说明:
1、申领者提供了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可以不需要提供《独生子女证》。
2、提供了《独生子女证》,前两证就不需要再提供。
3、如果一方或双方为单位集体户口,不需要提供户口簿,但需提供由户籍所在地警署出具的户籍明。
4、男方为现役军人,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来替代其户口簿。
5、外籍人员、外省市户籍人员,不需要提供户口簿。但须在申请表的相关栏目中填写清楚。
6、计划内生育第二胎的申领者,提供的“生育批准证明”,各中心核对后进行复印,原件应退还给申领者本人。
7、对于再婚、流产人员,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进行仔细的审核,如提供的材料齐全,各中心应予以操作,如在审核中遇到疑难问题,可与区计生委取得联系。最后还会有区计生委进行把关,如查出有重复享受的人员,按原规定进行处理。

生育保险金如何领取

8. 怎样领取生育保险金

生育保险的领取是申请人提供计划生育证明等资料;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一、生育保险如何报销?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如下:1、生育津贴的领取需要提前向保险单位申请,领取审核表。领取审核表需提供资料:身份证医保证、医保卡、诊断证明(怀孕期间医生开具)、准证结婚证等。审核表一式三份,待分娩后填写完毕申领生育津贴。2、生产完毕后三个月内将如下材料准备齐全,上交给保险单位:医保证、医保卡、准生证、出院记录(专门科室负责,直接去打印即可)、诊断证明(与领审核表时不同,分娩后医生开具)、出生证明、医疗费收据、费用明细清单等。部分证件可能需要复印件,直接带着原件复印即可。3、准备好所需材料上交公司行政部门即可。
二、生育保险如何办理流程
(一)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办理1.参保人(除外未就业配偶)在广州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产检及分娩或计划内终止妊娠的,由参保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选定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办理;2.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受理并审核相关资料,在信息系统录入申办信息;3.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参保人申办信息;4.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打印并发放《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回执》,作为参保人的就医凭证;5.参保人在《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签名确认。(二)在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1.参保人在异地产检和(或)分娩的以及未就业配偶申办的,由单位经办人(代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2.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相关资料后,符合条件的,即时给予办理,选择广州市就医的发放《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回执》作为参保人的就医凭证;3.单位经办人(代办人)在《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签名确认。
三、先怀孕后领证可以申请生育津贴吗
先怀孕后领证是可以申请生育津贴的,前提是符合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凭证;婴儿出生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的项目和标准来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四条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