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务能转让吗

2024-04-29

1. 企业债务能转让吗

可以转让,但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1、公司债务应是合法有效的债务。
2、公司债务应具有可转移性。
3、债务的受让方必须同意受让公司债务。
4、如果约定未经第三方同意,不得转让公司债务的,则公司债务转让应经第三方同意。
5、公司债务转让的,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
一、债务转移属于什么法律?
债务转让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必须存在有效的债务。
2、被转让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
3、债务转让涉及的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转让达成合意。
4、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二、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转移给第三人的,应符合哪些要求
1、须有有效债务存在。
1、须有有效债务存在。
2、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
2、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
3、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4、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的同意。
3、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4、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的同意。
三、交通事故的债务能不能转让
债权人同意的话可以转让债务。转让债务的条件:1、转让的债务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2、债务转让中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不具有可移转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转移合同的标的。3、债务转让涉及第三人的意思表示有一定规定,债务转让涉及的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4、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企业债务能转让吗

2. 企业债务能否转让?

在 债权人同意 的情况下,公司 债务可以转让 给第三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3. 公司债务能够转让吗

公司债务能转让,但是转让公司债务需要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否则不得转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一、民法典并存债务承担法律特征是什么?
(1)以原已存在的有效债务为前提,且第三人所承担的债务仅限于原债务范围内,不会因债务的转移而增加或减少。(2)第三人承担债务原则上不需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发出债务承担的通知即可。(3)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后,得以原债务人对抗债权人的事由对抗债权人,但不得以自己与债务人之间的事由作为抗辩理由对抗债权人。(4)并存的债务承担成立后,债务因原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全部清偿而消灭,债务的消灭因第三人的清偿发生时,在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可能发生求偿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二、并存的债务承担和债务转移的区别是什么
债务转移是指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的地位,成为合同中的新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原债务人脱离债务关系。共存债务承担,又称债务加入或共同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加入债务关系,与原债务人共同承担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义务。两者有明显的区别:首先,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债务人和债权人将与第三人达成转移债务的协议,协议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否则债务转移不生效。并存债务承担是指第三方单方面表示,不与债权人或债务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而不是债务人清偿债务。其次,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债务人与债权人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将被消除,债务人将退出债务关系,第三人将成为债务关系的当事人。并存债务承担第三人只是履行主体而不是债务主体,债务人不退出债务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在合理期限内催告债权人同意。债权人未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三、债务承担合同未经债权人确认债务应由谁担
债务承担合同未经债权人确认,债务由债务人承担。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三条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第五百五十四条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公司债务能够转让吗

4. 转让企业的后的债权债务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可以要求债权债务承受人承担责任。关于企业法人歇业。
一、公司解散后的诉讼主体怎么确定
企业的清算主体根据企业的性质确定,国有企业为其上级主管部门,集体企业为其开办单位,有限责任公司为其股东,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控股股东。有多个清算主体的,作为共同诉讼主体。
企业法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未经清算被注销、被撤销或被关闭、自动歇业或视为自动歇业的,均可以认定该企业法人解散。企业歇业的,如成立清算组,以清算组为诉讼主体;如已注销而未成立清算组的,以清算主体为诉讼主体;如既未注销,亦未成立清算组的,以企业及其清算主体为共同诉讼主体。
企业被撤销的,有清算组的,以清算组为诉讼主体,没有清算组的,以清算主体为诉讼主体。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被注销登记前,该企业法人仍应视为存续,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从程序上,它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从实体上,它仍应以自己的财产对外承担责任。
二、公司的注销流程
(一)公司清算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馀财产、终结清算工作。
(二)公司注销
1、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2、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所需资料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就是注销公司,成立清算小组)、公司原始档案、到工商局领取表格。(这两步可同时办理)
3、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在去注销公司)登报公告需到当地市级公开发行报刊办理。
所需资料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分证复印件、公告内容格式(XX公司,准备注销请各债权债务人自见报45日内到我公司清算小组办理债权债务事宜)。
4、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所需资料有: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税务注销证明文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清算报告、工商局领取的表格、公司原始档案。
5、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所需资料有: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代码证原件(正副本)。至此,公司注销完毕。
法律咨询:
网友:公司歇业不注销有哪些法律后果?
律师:
1、无法免除债务清算主体的相关法律责任。
2、有可能遭受罚款,税务被列入监控黑名单。
三、公司注销登记法定依据有什么
公司注销登记法定依据如下:
1、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自解散原因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2、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登记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登记债权。债权申报期间,清算组不得清偿债权人;
3、清算组接管公司,开展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清理公司债权债务,清偿债务后处理剩余财产,清偿所欠税款和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4、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公司注销登记是指登记机关依法解散、关闭、撤销、宣告破产、责令关闭或者其他原因终止营业的企业,取消营业执照、公章等行政行为。,并取消其注册号和法人资格。根据法律规定,注销公司应当按照下列步骤组织清算,方可办理注销登记,终止公司法人资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5. 可以转让债权转让公司债务吗

可以转让公司债务,但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原债务人退出债权债务关系,由第三人承担原债务人的债务。债权人不同意债务人转移债务的,转移债务的行为无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的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一、债务转让协议应当经过双方一致同意吗?
债务转让协议需要债务人、第三人和债权人三方一致确认。《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第五百五十三条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二、民法典债权债务约定有哪些要点
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3、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4、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可以转让债权转让公司债务吗

6. 公司债务是否可以转让

公司的债权可以转让,但是公司债务并不是都能随便转让,转让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由此可知,在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公司债务可以转让给第三人。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法人合并与分立的效果是什么
法人合并与分立的效果是:
1、合并法人。这是指两个以上法人集合为一个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2、分立法人。法人分立是指法人分为两个以上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法人分立是调整经营规模、分散风险的重要手段。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借款合同变更担保人的责任
1、债权人的变更。债权人的变更即债权让与,是指主合同的当事人将其享有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而其应承担的义务仍由其自行承担的情形。由于债权人的变更只是改变了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对象,并没有加重债务人的责任,保证人的风险也没有增加。
2、债务人的变更。债务人的变更又称债务承担,是指主合同的当事人将其承担的债务让由第三人承担,而其应享有的债权仍由其享有的情形。由于债务人的变更可能会导致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第三人承担债务的结果,这对于保证人来说,无疑是加重了其保证责任。
3、债权人、债务人同时变更。债权人、债务人同时变更又被称为债权、债务的概括转让,是指主合同的当事人将其享有的债权和承担的债务一起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形。由于合同大都是双方当事人既享有一定的权利,又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七条
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7. 关于公司的债务可以转让吗

能,但是要得到债权人的同意。公司债务与一般的债务并无本质区别,除根据合同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或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情形外,当事人均可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进行转让。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一、土地出让价款代为还款协议有效吗
代为偿还土地出让款的还款协议不一定有效,要看第三人是否取得债务人的授权,是否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如果代为偿还人已取得债务人的书面授权,债权人也同意让第三人还款的,还款协议有效。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六条规定,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
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二、代清偿债务需不需要债务人同意
1、代为清偿债务不一定需要债务人同意,但需要债权人同意。经债权人同意后,债务人才可以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代为清偿;或者第三人可以与债权人约定加入债务,为债务人进行清偿。但是在实践中,一般是与债务人协商后才会代为清偿债务。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二条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第五百五十三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第五百五十四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关于公司的债务可以转让吗

8. 债务可以公司转让吗

公司债务可以转让。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三条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债权,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第五百五十四条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一、共存债务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共存债务的有效条件如下:
1、意思表示真实;
2、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3、原债务有效;
4、承担人承担的债务不得超过原债务的限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人同意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要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与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三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第五百五十四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